2014年海船电子电气员过渡期适任培训班开班通知
根据国家海事局《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》,我校现开设海船电子电气员过渡期适任
培训班,学员经培训后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电子电气员过渡期适任考试,成绩合格者可取得“11规则
”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报名条件:
学员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①持有按“87规则”颁发的电机员适任证书;
②2002年2月1日前期具有航海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,在2012年3月1日前10年内实际履行船上电机员
或电子电气员职责满24个月。(由公司出具任职证明材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