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5/12/4 8:26:30来源:福建海事局点击:398
一是大力推进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制度。以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,大力推进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制度;二是引导建立校、企合作机制,搭建辖区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间的互动、沟通和合作平台,为航运企业推荐优秀适任船员,降低运营成本;三是健全帮扶制度。对管理状况相对较差的航运公司重点加强加密现场监督检查,强化指导帮扶服务,着力提高体系运行能力;四是认真收集、分析、通报航运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等;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、做法,提高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整体水平;五是指派专人跟踪航运公司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,及时验证关闭体系公司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;六是认真做好辖区航运公司日常安全监督管理,及时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传达各类安全管理信息及上级文件通知;七是定期召开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例会,邀请辖区部分优秀船长、轮机长、海事处审核员,共同研讨解决管理中遇到的难题,促进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良性互动。